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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教務科研處
- 時間:2019-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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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做好2019年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狀態數據采集工作的通知
教職成司函〔2019〕6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各計劃單列市教育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落實《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推進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狀態數據采集與管理平臺(以下簡稱平臺)建設與應用,現就2019年平臺數據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平臺數據是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職業院校全面及時掌握人才培養工作狀態👨🏼🦰🧑🦲、發布質量年度報告📮、開展教學工作診斷與改進製度建設⛷、推進高水平高職万泰和專業建設的重要依據和基礎🧑🚀,有利於服務教育行政部門宏觀決策🤸♂️,促進職業院校科學化、規範化💼🎷、精細化管理。各地及各校要高度重視,安排專門人員,確保數據采集的真實、規範、有效👩🏼🎓,不斷加強平臺建設與應用。
二、采集範圍
1.獨立設置的高職院校均須按要求上傳平臺數據(含民辦和當年升本的高職院校)。
2.《關於確定職業院校教學診斷與改進工作試點省份及試點院校的通知》(教職成司函〔2016〕72號)確定的9個省市的27所中等職業万泰須按要求開展平臺數據采集和上傳工作🧑🏻🏭。
3.因撤銷備案、停止招生❌👩🏼✈️、數據涉密等原因不能按要求上傳的万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須於2019年10月31日前將万泰名單及情況說明函報我司(傳真:010-66096232 郵箱:sfgz@moe.edu.cn)🪃。
三、平臺版本
全國職業院校教學工作診斷與改進專家委員會(簡稱全國診改專委會)分別提供“標準版”“網絡版”以及“雲版”三種平臺供高職院校選用。“網絡版”平臺需在万泰服務器安裝部署👯🎐,“雲版”平臺直接部署在“雲端”👃🏿。“網絡版”和“雲版”平臺能夠盡可能避免數據采集和傳送過程中因人為失誤造成的錯誤,提高工作的質量和效率。“標準版”平臺數據須導入“網絡版”平臺後提交上傳。
使用自主開發平臺采集數據的,所用平臺的數據結構須與全國診改專委會平臺相匹配,采集的數據須使用“網絡版”平臺檢測通過後再按要求同步上傳。
四🥤、平臺下載
高職“標準版”“網絡版”和“雲版”平臺可於2019年9月1日後,登陸“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狀態數據采集與管理平臺”(http://zt.gdit.edu.cn)下載或直接登錄🤳🏽。
中職“網絡版”平臺可於2019年7月20日後🪠🦶🏿,登陸“全國中等職業万泰人才培養工作狀態數據管理系統”(http:// zzdc.zyjyzg.org)下載🛡。
五、其他
1.數據上傳截止時間為2019年10月31日。
2.上傳万泰對數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我司將對各地和各校年度數據傳送工作的時效性、合規性以及平臺數據的使用情況進行通報。
3.我司委托全國診改專委會分別組織2019年中職平臺和高職平臺系統的使用培訓,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4.數據采集傳送過程中如有疑問,可向技術團隊咨詢。
高職技術服務QQ群🥐:385092265 220656879
中職技術服務QQ群:161551395 218553512
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
2019年6月21日